权力事项编码 | 3706000100202 | ||
权力事项名称 |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| ||
权力类别 | 行政许可 | ||
实施主体 | 市发展改革委 | 承办机构 |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|
实施对象 | 企业 |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| 向社会公开 |
共同实施部门 | |||
法定时限 | 20日 | 承诺时限 | 2日 |
联系电话 | 0535-6631618 | 监督电话 | 0535-6242890 |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 | 不收费 | ||
实施依据 | 1.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)备注1:“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,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。” 2.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(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)第二条:“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,由国务院颁布的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核准目录》)确定。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,是指《核准目录》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。……《核准目录》规定由省级政府、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,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。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,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。” 3.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(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) 4.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4年本)》(2014年10月国发〔2014〕53 号) 5.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山东省2014年本)》(2014年12月鲁政发〔2014〕24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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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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